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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真案件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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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8月30日,河北省原国税局局长李真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得到了他应有的惩罚.
作者 孙浪涛
机构地区 泗县地税局
出处 《税收科技》 2003年第1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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