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自诉案件除外)是刑事案件进行审判的前提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审判作出了不同于《宪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使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审判程序无法可依。本文对其存在的违法之处作了分析,并对不妥之处提出修改意见,以期使法律得到统一。
出处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
2003年第3期39-40,共2页
Journal of The Nanning Municipal Party College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