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认真总结经验,把我市立法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从1980年开始,历经五居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很大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截至2003年1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179件地方性法规,通过了51件有关法规的决议、决定,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共131件.这些地方性法规,对促进和保障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对本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说,是一笔非常宝贵的财富,为我们继续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对加强地方立法工作非常重视,抓紧制定了今年立法计划,特别是在全市人民抗击非典的关键时期,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及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动员起来奋力夺取防治非典型肺炎和经济发展双胜利的决议>,提前两个月出台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充分发挥了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
出处
《天津人大》
2003年第7期10-12,共3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Tian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