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创业投资事业发展迅速。据北京创业投资协会、上海创业投资企业协会和深圳创业投资同业公会等机构的联合调查,截止到2001年底,全国已设立创业投资公司近200家(不含各类创业投资管理顾问公司),资本规模近400亿元。但由于缺乏有关创业投资公司的特别法律与法规,导致按一般公司法即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创业投资公司,在运作过程中普遍面临缺乏充分的法律保护等问题。鉴于现行公司法主要只适用于调整加工贸易类公司,而创业投资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类型公司有其自身的特殊法律要求;因此,在遵循现行公司法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适应创业投资公司的特殊法律要求,制定《创业投资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之类的特别行政法规或规章也就成为现实选择。
出处
《中国科技投资》
2002年第6期16-20,共5页
China Venture Capit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