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刑法>第四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就是新刑法规定的三大基本原则之一的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适用法律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刑法中的具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无疑是一个重要准则,但在司法实践中贯彻这一原则并非易事,它比实现罪刑法定原则更为艰难,在现阶段,还存在适用刑法不平等的现象,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出处
《贵阳市委党校学报》
2002年第3期32-33,共2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Guiyang Committee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