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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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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73条对该问题规定仅设一条.因条文过简,实务中不敷应用,遇到实际问题,颇多疑义,有必要就其主要的问题加以研讨.
作者 舒瑶芝
出处 《观察与思考》 2002年第7期46-47,共2页 Observation and Pond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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