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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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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是记者合法身份的证明,是国家对记者合法采访权的认可.事有出人意外:某省政法委最近作出规定,本省新闻记者在全省政法系统所属任何一个单位采访时,都必须持省政法委颁发的记者证,否则,是记者违反宣传纪律,被采访单位有权拒绝受访.看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似乎有点不算数,在某省政法系统行不通.
作者 周修睦
出处 《检察风云》 2002年第6期56-57,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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