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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廉政账户”提出几点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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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年来,随着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不少城市纪委先后开设了以"581"(我不要)、"981"(就不要)、"510"(我要廉)等为账号的廉政账户.所谓"廉政账户",主要是指一些领导干部在迫于无奈而不好当面拒绝的情况下收受现金或存折、存单及有价证券后,将其所收之钱财交至指定的账户(不用实名储蓄),银行向存款人出具存入凭证,上级据此不再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
作者 陈立峰
出处 《检察风云》 2002年第13期57-57,共1页 Prosecutorial View
关键词 廉政账户 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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