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担任过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行长、党组书记的吴福五,曾经风光无限过,但在2002年8月13日,站在被告席上的吴福五不得不神色木然地听候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因犯有挪用公款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数罪并罚,判处吴福五有期徒刑16年。 16年,对于已经65岁的吴福五来说意味着什么,他心里最清楚。在被带出法庭时,他看起来很平静,但步子有些缓慢。 “女儿,你要好好照顾你母亲……”就要走出法庭时,吴福五向旁听席上泪流满面的女儿叮嘱道。一家人在这种场合,以这种方式,匆匆见面,又匆匆别离,吴福五轻叹了一口气……
出处
《检察风云》
2002年第22期11-1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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