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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出台化解村级债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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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是清收债权还债.根据不同欠款对象,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开展清收,在清收中不准组织小分队和动用警力上门清收,严禁扒粮抬物、牵猪拉羊等非法行为发生.允许群众用资产清偿债务,允许群众用合作基金会的股金清偿债务,股金收回后不得再用于偿还群众的债务,做到只进不出.
作者 江本健
出处 《农村财政与财务》 2002年第5期42-,共1页 RURAL FINANCE AND FINANCIAL AFF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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