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一些深层次矛盾和原因,目前仍有少数农村居民不能维持最低生活,为解决这些群众的生活困难,各级政府曾采取过多种救助和扶持政策,作为沂蒙革命老区的人民,更体会到这些政策的重要性.为使社会救助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山东沂水县在建立城市低保制度经验的基础上,从1998年起,建立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县享受保障的村民为2025户、5241人,占农村人口的6‰.
出处
《农村财政与财务》
2002年第9期12-13,共2页
RURAL FINANCE AND FINANCIAL AFF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