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加快建立、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迫在眉睫.但是,什么是既适合中国国情又能够与国际接轨、既解决当前现实问题又结合未来长远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怎样在逐项建构各个子系统的基础上建立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却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积极实践的问题.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福利、灾害救助、社会救济、社会互助、优抚安置等工作的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作出应有的贡献,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任务.
出处
《中国民政》
2002年第8期4-5,共2页
China Civil Affa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