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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借离婚逃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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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介绍]2002年6月24日,婚姻当事人李某(男)和梁某(女)以长期分居、感情彻底破裂为由,第3次到A县婚姻登记处申请协议离婚.婚姻登记员依照职责对当事人进行了苦口婆心的劝解,但当事双方仍决意坚持要离婚.在反复劝解无效的情况下,婚姻登记员依法并按规定程序为李某和梁某办理了离婚手续.
作者 杨友发
出处 《中国民政》 2002年第9期48-,共1页 China Civil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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