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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广西的鸦片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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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8世纪末,鸦片输入中国,通过私贩从东南沿海流人中国内地.1858年中国清政府同英法美三国签订<通商章程善后条约>,鸦片取得合法贸易地位.该条约第五款规定:洋药(鸦片)准其进口,议定每斤纳税银三十两,惟该商止准在口销卖,一经离口,即属中国货,只准华商运入内地,外国商人不得护送.
出处 《社科与经济信息》 2002年第3期147-14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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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

  • 1黄滨.近代滇黔鸦片与广西烟土商路[J].学术论坛.19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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