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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从一起代位行使债权的案件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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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我国<合同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代位权制度.在我国承认代位权有着特殊的意义.在当前的经济生活中,当事人的信用观念还不强,欠债不还的现象相当普遍,"三角债"、债务纠纷案件执行难等是比较突出的问题,债务人有钱不还、有债权不去积极追索,已成为他们赖账并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一种严重现象.法律明确规定代位权,可以遏制这些现象的发生,保护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现以一起案件为例展开分析.
作者 陈玉珍
出处 《社科与经济信息》 2002年第7期121-12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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