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湖南省衡南县第三中学53岁的语文教师罗大光万万没想到,自己14年前收集整理的一篇民间传说,会在14年后给自己带来人格侮辱和人身损害;更没有想到的是,这篇不足400字、仅仅只有4元钱稿费的民间传说,会在15年后引发一场索赔额高达20万元并在湖南衡阳闹得沸沸扬扬的荒唐诉讼.为此,罗老师承受了沉重的精神压力并中断工作无数次上访.直到2000年12月19日,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驳回一审原告衡南江口贺氏诉讼集团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罗老师心中才巨石落地,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出处
《检察风云》
2001年第2期56-5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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