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务部发布《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规定》商务部于11月17日公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规定》共31条,对外商在华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资格、提交材料、审批手续、经营业务等方面的事项都作出了详细规定。《规定》所指的投资性公司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美元,其贷款额不得超过已缴付注册资本额的四倍。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活动不受公司注册地点的限制。投资性公司的税收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出处
《中国货币市场》
2004年第7期72-72,共1页
China Mon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