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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购买的这块土地是非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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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些台商由于缺乏土地管理法的常识,直接向农村的村民委员会购买土地.1992年,台湾乔福泡绵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宝安区合水口村村委会签订了一份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乔福泡绵有限公司购买合水口村7000平方米土地,交付首期定金189万元(人民币).
作者 国盾 罗怡
出处 《两岸关系》 2001年第5期42-42,共1页 Relations Across Taiwan Stra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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