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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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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和纠正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制定本规定.
出处 《国土资源通讯》 2001年第9期5-14,共10页 National Land & Resources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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