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邓小平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1]这一政治制度不仅被宪法所确认,而且已经变成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共同实践.2000年底,中共中央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江泽民同志在会议上指出:"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在于: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2]这一特征说明,在我国政党制度中,共产党的领导是根本,团结合作是实质,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反对党,而是作为参政党,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共同致力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