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根据江泽民同志先后提出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治国方略,分析了法律与道德在社会规范调控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论述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认为,作为社会规范调控体系和治国方略的法律与道德,具有“刚柔相济”、“外内结合”、“窄宽互补”的作用。应以“德法相济”的思路,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出处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
2001年第1期1-5,共5页
Journal of Party School of Sichuan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CPC
基金
成都市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