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良资产的存在正日益成为引发我国金融风险的导火索,我国新近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的初衷也正是为此,但我国国内资本市场的滞后使得资金的瓶颈无法冲破,这也直接地影响到不良资产处置的顺利进行。随着WTO的加入在即,外资对中国资本市场的觊觎使得我们有可能把二者有机地加以融合,借双方利益的互动过程,通过对不良资产的处置,从根本上遏制金融风险的发生。本文即旨在对外资参与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予以揭示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以期对之加以保障。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01年第3期1-8,14,共9页
Western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