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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第三批取消和调整495项行政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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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记者从5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新闻通报会上获悉,继2002年10月和2003年2月国务院分两批取消和调整1300项审批项目后,近日又作出决定,第三批取消和调整495项审批项目。至此,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已经达到国务院部门审批项目总数的近一半。这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实际步骤和重要成果。
出处 《思考与运用》 2004年第3期95-9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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