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涉及公文格式的相关规定和标准主要有:中共中央办公厅1996年5月6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三章的条目(以下简称<党条例>);中央军委办公厅1992年3月30日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三章的条目(以下简称<军条例>);1999年发布的国家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以下简称<格式>),国务院2000年8月24日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三章的条目(以下简称<办法>),因<办法>是在<格式>的基础上修订的,第十、十一、十二条的规定,与<格式>中公文的用纸和印装格式、书面格式等内容和要求是一致的,故本文有关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讨论只从<格式>考虑.这些规定和标准构成,虽对我国公文格式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公文格式标准化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需要不断完善.
出处
《秘书》
2001年第5期13-1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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