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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刑名幕友对法律文化的社会影响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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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清刑名幕友--中国古代法律秘书,曾活跃在明清各级州县衙门中,或受理诉讼、指导侦查,或分析供词、草拟判词,参与司法活动的全过程.邢思陆曾云"清代州县审判之名在于官,而州县审判之实在于幕"[1],这确是恰如其分的评价.然对刑名幕友的研究多集中在其职能与特点方面,涉及社会法律文化则常论及其负面效应.本文拟从不同的视角对刑名幕友在中国法律文化发展中的社会影响略作论述.
作者 沈瑞英
出处 《秘书》 2001年第7期38-41,共4页 Secretary
关键词 幕友 律文 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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