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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应“存异求同”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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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文处理是党政机关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党的机关公文处理主要是依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主要是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比较一下就会发现,党政机关对公文处理的规定和要求有许多不同之处,比如文种设置的不同.这是由党委和政府的性质、职能以及这些文种自身的特点决定的,合乎实际,操作起来也不难.但是必须指出,并不是所有的不同之处都有存在的必要,特别是有关公文处理的一些细节的、技术性的问题,党政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各不相同,有时甚至截然对立,这不仅让人感到随意性太大,而且也使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处理公文时感到为难和困惑.现择要列举如下:
作者 郭钦义
出处 《秘书》 2001年第8期32-33,共2页 Secret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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