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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之权利实现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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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权利实现对于环境保护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其中,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中的参与权是公民通过国家不断创造的各种合法途径参与环境保护事务的权利。从权利的本源来看,参与权是宪法规定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自然之友上海小组是上海地区专门从事相关环境保护的民间环境保护组织。2008年7月至2009年9月,该组织累计十四次向市环保局和区环保局等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公开环境信息,该行动在环境保护方式的探索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 刘红明
机构地区 自然之友
出处 《消费导刊》 2010年第1期127-12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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