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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钱减刑”引发是非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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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中,被告人被判刑后,往往无力或不愿对被害人进行民事赔偿,致使被害人的权益成为一纸空文。面对这一难题,一些司法机关开始试用"刑事和解制度",提倡对民事部分进行调解,并对作出经济赔偿的被告人给予从轻处罚,这就是民间所说的"赔钱减刑"。对司法机关试行的这一办法。
作者 禅君
出处 《百姓生活》 2007年第12期6-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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