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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张先生:我于2004年购买二手房一套,由于该房是集体房,当时产权证尚未办理,所以一直没有过户,当时只签了一份买卖协议.由于手续不全也没有公证。当产权证办下来时,我们找卖家过户,卖家却以各种理由不配合我们,而现在因为房价上涨,他不想卖了,而且用产权证去银行做抵押贷款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作者 陈静
出处 《楼市》 2007年第Z1期25-2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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