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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铅精矿中所含的黄金价值部分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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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第14号公告,从2007年4月1日起,进口铅矿砂及其精矿享受黄金伴生矿税收优惠政策,即进口铅矿砂及其精矿中所含的黄金价值部分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非黄金价值部分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机构地区 铅锌分会
出处 《中国金属通报》 2007年第15期7-7,共1页 China Metal Bulle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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