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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重污染企业上市须经总局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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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对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作出明确规定:由国家环保总局统一组织开展审核,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核查意见。
出处 《水工业市场》 2007年第8期2-2,共1页 Water-Industry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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