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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优先权相关问题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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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什么是优先权?答: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专利申请人自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在国外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专利在国外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据该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据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也称为外国优先权)。
作者 蔡萍
出处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07年第4期94-95,共2页 China Invention &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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