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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对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进行无证查处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函[2006]1008号),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生产销售茶叶(包括边销茶)开展执法检查。《通知》要求查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茶叶(包括边销茶)食品许可证所确定的范围对2007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茶叶(包括边销茶) (以生产日期为准)进行无证查处。
作者 张琴梅
出处 《茶博览》 2007年第2期91-92,共4页 Tea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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