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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合同”易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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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去年,张扬经某中介公司介绍,向李定购买了一套位于市中心的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的房子,并与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李定以52万元的价格卖给张扬,所有税费由张扬承担,合同签订后买方先支付卖方15万元,余款在产权证办好以后一次性支付。
作者 毛爱东
出处 《浙江人大》 2007年第7期60-6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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