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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发生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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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是受我国宪法保护的基本人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公民人身和财产遭受侵害的现象却屡屡发生,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时,当因损害发生您想要求赔偿时,您知道应该怎么处理吗?孩子调皮惹祸,责任谁来承担李某8岁的儿子小明非常淘气,经常和邻家的几个小孩“搞破坏”,为此,没少受李某的棍棒管教,但小明却淘气依旧。
作者 邹杨
出处 《东北之窗》 2007年第9期62-63,共2页 Window of the Northe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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