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6年12月27日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29日国务院令第482号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车船税。
出处 《新法规月刊》 2007年第1期67-69,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