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7年7月4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7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0号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核设施的安全运行,预防核事故,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
出处 《新法规月刊》 2007年第3期76-88,共1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