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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和谐因素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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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增加和谐因素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新境界。增加和谐因素,就是增加与打击处理对象、管理服务对象、主要依靠对象间的和谐因素,其意义远甚于减少不和谐因素。公安机关增加和谐因素,要从工作的理念、细节、质量入手,高度重视措施研究;要从体制、机制、管理的和谐入手,努力推进制度建设。
作者 谢朱景
机构地区 福建省公安厅
出处 《公安研究》 2007年第9期21-25,58,共6页 Policing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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