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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表见让与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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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表见让与也称为债权让与的特殊效力,是指由让与人所为的通知产生的特有效力,即让与人已将债权的让与通知债务人的,但在实际上并未让与,或者让与无效,债务人仍然可以其对抗受让人的事项对抗让与人。
作者 江早春 汪亚
出处 《现代金融》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1期44-44,共1页 Contemporary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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