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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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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链接:《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出处 《中国房地信息》 2007年第4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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