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续)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并不得开工建设:(一)无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的;(二)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
出处 《安全》 2011年第4期55-58,共4页 Safety & Security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