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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鼓励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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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广东省委组织部出台《广东省党委组织部门处理实名举报试行办法》,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实行实名举报必查,查必有果,调查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试行办法》确立了受理告知制度,由组织部门向实名举报人发出《实名举报受理告知书》。实行立项督查制度。
出处 《公民导刊》 2011年第3期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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