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产前超声筛查后仍然"不当出生"的事例在国内屡屡见诸报端,有些甚至对簿公堂。而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如何判断医疗过错、如何分担双方举证责任等诸多问题尚需澄清。本文对两个案例分析后指出,在《侵权责任法》适用范围内的产前超声筛查后"不当出生"案件应该遵循怎样的过错认定标准和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从实践中,提出医务人员预防因产前超声筛查后"不当出生"纠纷可以采取的措施,进而指出尽快推动建立产前超声筛查意外保险制度。
出处
《中华医学超声杂志(电子版)》
2011年第4期690-695,共6页
Chinese Journal of Medical Ultrasound(Electronic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