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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商品房的预售制度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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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房屋的预售登记制度是物权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在进行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预售的房屋还没有建成,不能够现实交付,申请人进行预售登记,有利于其实现房屋的权利,保护权利人的利益。预售登记本质上是使得权利人取得请求该不动产的优先权利,最终的后果是保全债权人的债权权利,并非保护物权。
作者 王应瑞
机构地区 海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人民论坛(中旬刊)》 2011年第5期80-8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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