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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给监管官员留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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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证券法》授权证券监管机构审核证券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但监管机构却在规章中为自己的官员们预留了可能引发利益冲突的“贵宾通道”。近年来,证券公司的违法违规事迹令人触目惊心。为“提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保障证券公司依法合规经营”,中国证监会2006年11月30日公布“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作者 王军
机构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
出处 《IT经理世界》 2007年第10期96-9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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