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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招用之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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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贾丽2003年5月毕业于某校,根据学校当时的规定:凡毕业班学生必须向学校一次性缴纳8000元培养费。考虑到家庭的经济条件,贾丽非常希望能找到一家单位,让“婆家”来替自己缴纳这笔培养费。
作者 胡泉
出处 《成才与就业》 2006年第12期40-41,共2页 Career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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