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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罚款有什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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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一次我在一个城市车站广场扔烟头时,被一个管理市容的人"逮住",她掏出罚款单就撕了张十元的票,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只好交了十元罚款。请问:这样当场罚款合法吗?我国行政处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鉴名或盖章。"该法第三十一条还规定:"
作者 陆小林
出处 《八小时以外》 2002年第9期58-5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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