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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乘车受伤也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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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几天,宋某带着三岁的孩子乘公交车去亲戚家。快到车站时,他拉着孩子准备下车,突然汽车一个急刹车,使孩子的身体失衡,头部撞在了车厢上的金属架上。去医院诊治花去医疗费五百多元。宋某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方面说孩子没有购票乘车,他们没有赔偿义务。
作者 法博 孙芹
出处 《八小时以外》 2002年第12期58-58,共1页
关键词 免费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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