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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后能否再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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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李庆与弟弟李农的父母去世后,留下遗产房屋两间和一笔四万元的存款。弟弟提出平均分割的建议:一人一间房,每人两万元。李庆开了一家公司,赚了一些钱,于是说:"遗产我一分都不要,全都给你。"并当场立下书面字据,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一年后李庆的公司不景气,无奈去找弟弟李农,想反悔当初放弃继承权的决定,要回一半存款。可是李农做生意也亏了本,没有钱拿给李庆,就说:"你已立下放弃继承权的字据,就不能反悔了。"
作者 李文章
出处 《八小时以外》 2003年第3期58-5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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