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 全面推进地方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纪念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五周年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颁布以来,伊犁州直地方志工作机构采取有效措施,编辑出版可信、可读、可用、可看的精品佳志和地情资料,加大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力度,地方志工作由靠行政推动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第二轮修志有序推进,年鉴工作全面展开,编纂规划、质量标准逐渐规范,地方志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出处 《新疆地方志》 2011年第2期22-24,共3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